外贸常用单证
外贸单证是证明成交、运输、保险、报关和收汇的文件组合,常用的包括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等,具体种类随成交条件和进口国要求增减。
进出口不是把货交给承运人就结束,还要用一套相互印证的文件把品名、数量、金额、运输和保险固定下来。业务上常会列举十来种核心单证,但没有任何一票必须凑满固定份数。信用证交易、法定检验商品、优惠关税安排会增加文件;买方自行办理运输和保险则会减少。
成交与货物文件
Section titled “成交与货物文件”销售合同约定品名、价格、交货和付款。商业发票是报关、结算和税务的计价依据,须与实物和合同一致;形式发票多用于报价或申请许可,不能替代正式发票。装箱单说明每件包装的数量、毛净重和尺码,供理货和查验。这三类是大多数货物出口的底单。
运输、保险与产地
Section titled “运输、保险与产地”海运提单既证明运输合同,在指示提单时还可能是提货凭证;空运单则不是物权证券。电放或海运单应在收款有保障后再操作。按CIF、CIP成交时卖方办理保险并提交保险单,投保金额和险别以合同为准。原产地证书用于关税计征或协定税率,由海关、贸促会等在权限内签发,须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报关、结汇与证明
Section titled “报关、结汇与证明”出口报关以电子申报数据为核心,纸质联次管理已随无纸化调整。中国已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,收汇按现行外汇管理办理。信用证是付款安排,不是每票都有;一旦采用,发票、提单、产地证等必须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。检验证书、熏蒸证明、受益人证明等按商品和信用证条款提供。
各单据的品名、件数、金额、唛头应保持一致。过期证书、提单失控、信用证软条款是常见风险点。单证种类服从交易需要,而不是追求份数齐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