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9出口贸易流程
1039出口贸易的流程是在认定市场完成采购和信息登记后,于采购地海关申报出口,再办理出运和收汇,不能套用工厂开票后再退税的路径。
市场采购出口把“在市场里买货”和“按1039监管方式报关”连成一条管理链。商户或经营者不是在工厂直接装柜那么简单,而要先进入地方市场采购综合管理系统,让货、单、人相互对应,再向采购地海关申报。海运拼箱或整柜都可以用,但运输安排不能代替前置登记。
先确认货源位于认定市场集聚区,经营主体已完成备案,商品已通过当地认定,且该票货值不超过海关规定的单票上限。随后在系统中录入供应商、品名、数量、价格和委托关系。多家商户拼一个集装箱时,仍应按票保留明细。订舱、做箱可以和普通出口类似,装箱记录必须支撑报关数据。
向采购地海关传输报关数据,按规定办理查验和检验检疫。符合条件的商品可简化归并申报;禁止、限制出口以及未经认定的商品不能走这条路径。放行后按运输计划转关或直接装运,取得运输单据。部分口岸在单证齐全时放行较快,这是效率表现,不是可以省略申报要素的法定承诺。
货物出口后,符合规定的按市场采购增值税免税办法办理,不申请出口退税。收汇按外汇管理要求办理,政策允许时可安排相关主体结算或使用跨境人民币,但须保留采购、报关和收款的对应关系。地方出口奖励若存在,以当地现行文件为准,并不构成该监管方式的固定环节。
系统未录入就装柜、货值超限硬报、货源实际不在市场,以及把本应退税的业务临时改成1039,都是高发问题。流程应以真实采购和交易发生地为前提。